网站首页 > 正文

转发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1。

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经费预算合理,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申报课题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签署明确意见,避免重复申报、虚假信息申报。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加盖部门、二级学院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以上材料详见附件可登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请各部门、各学院审核后交创新创业处。

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创新创业处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超

联系电话:18687173632

电子邮箱:421588251@qq.com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