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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处 浏览次数: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基本情况

   本届奖项设置、奖励范Χ、申报资格、申报要求、申办办法、申报材料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要求为准。申报中的其他问题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请登¼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者可 登¼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创新创业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λ、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Χ。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 目¼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证明材料(要求详见《实施办法》)。申报成果的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其他事项

   (一)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λ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19年3月4日11: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教育厅组织初审后,入选项目于3月15日前报送有关材料,并在网上提交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联系人:郭欣

   联系电话:0871-68160951

   报送地址:观山½ 626创新创业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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