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云科规[2019]1号)《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云科规[2019]2号)有关规定,为考核和评价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培养效果,对达到培养目标的人才进行正式认定,云南省科技厅决定对培养期已满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进行出站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2014年入选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二)培养期满3年以上,已完成培养合同书规定的全部考核指标,业绩突出,且符合提前出站条件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可申请参加出站评价。
(三)申请延期出站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级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文件,相关资料提交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学校对出站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推荐人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