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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4文章来源: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申报。

二、申报指标

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本年度存在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终止情形的州、市及高校,将在下列基数基础上进行调减,具体调减名额另行告知。

(一)各州、市申报指标基数:昆明市(含省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超过100项,曲靖市、昭通市、保山市各不超过75项,文山州、临沧市、楚雄州、玉溪市各不超过45项,普洱市、大理州、红河州、德宏州、丽江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怒江州各不超过15项。

(二)高校申报指标基数: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每校不超过30项,其他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20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不超过10项。

三、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两大类别。

(一)年度课题

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培育课题共4个类别。对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计划立项3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培育课题研究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少于0.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专项课题

设立思政专项、科学教育专项、人工智能教育专项、教研专项共4个类别,研究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少于0.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课题选题

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从《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相应选题方向进行申报,可在指南选题方向范围内,结合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课题名称作适当调整,但不得脱离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方向。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培育课题申请人可参照重点方向拟定题目申报,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学术积累及现实问题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

五、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申请人,不受职称限制,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8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825日后出生)。

3.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培育课题仅限高职(高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科学教育专项、人工智能教育专项仅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教研专项仅限省、州(市)、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

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9人(不含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具备申报条件且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站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担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的申报。

2.在研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825日之前)。

3.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不得以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课题立项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次课题。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由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课题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有资助经费的被撤项课题,除追回已拨付的课题资助经费外,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六、申报办法

一)申报组织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课题申报和材料审核,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课题申报和材料审核。各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是否同意申报的明确意见。

(二)申报时间

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从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eps.ynjy.cn/)使用短信验证登录后,进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如登录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时收不到验证码,请联系技术人员(0871-35103591),登录或使用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如有疑问,请扫描该系统首页二维码,按页面指引联系技术人员处理,具体操作见附件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络申报及审核时间为2026838:0082518:00。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请书》全文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与PDF版《活页》一并上传至平台。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请各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所有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均无须报送纸质材料。在平台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若有问题需咨询,二级管理单位咨询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请先咨询本校科研管理部门,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请先咨询本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电话请登录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佳彤、朱启涛

联系电话:0871-6512964765026046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103591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请扫描系统首页右下角二维码,根据提示获取在线帮助。

网址:https://jyt.yn.gov.cn/article/2147453095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联系人:李欢

联系电话:13769148824


附件:

1.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doc

2.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模板.doc

3.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模板.docx

4.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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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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